2016国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4 11:30:41来源:网络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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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系统2016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已于3月6日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的确定,按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各占25%,面试占50%的比例。例如:行政职业能力64.20,申论58.30,面试80.26,则综合成绩为(64.20+58.30)/4+80.26/2=70.755。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根据此规定,共有499名考生(入闱人员名单附后)进入体检阶段。
二、体检有关事项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早上6:00到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集合,未说明原因迟到或届时未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参加体检需携带个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面试前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需携带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为一次性体检,除根据医院意见,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重新复查一次外,其他人员不再进行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一天不要饮酒,体检当天空腹,不要喝水、吃饭。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提交暂缓体检申请及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
2.考生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在体检前交由招录机关带队人员管理。
3.看到本通知后,请发送电子邮件至rsc@hebtax.gov.cn,信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确认参加体检。
原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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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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