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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考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4 14:09:46来源:网络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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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3月1日至3月5日,组织完成了公务员招录面试环节的工作。根据录用计划,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了入围体检人选(名单附后)。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召开体检入围考生体检工作布置会,受会场面积限制,将体检入围考生分为上、下午两组开会布置体检工作,具体如下:

  参加3月1日至2日面试并入围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水笔(填写体检表使用)和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版)一张,于3月10日上午10:00前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9楼大会议室,参加体检工作布置会;

  参加3月3日至5日面试并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水笔(填写体检表使用)和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于3月10日下午14:30前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9楼会议室,参加体检工作布置会。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路线图附后)。

  二、体检时间: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

  三、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体检为一次性体检,无特殊情况不进行复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五、考生要配合体检医师认真检查所有应检查的项目,勿漏检。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隐瞒病史,甚至冒名顶替进行体检。一经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生的录用资格。

  六、对体检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生体检期间食宿自理。

  八、面试资格审查时资料提交不齐全的考生,届时将资料补交齐全。

  原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6年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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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zip

  2.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各职位入围体检综合成绩分数线.zip

  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路线图.zip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