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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考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4 13:53:21来源:网络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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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体检的考生:

  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省国税系统2016年拟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一)集合时间:2016年3月12日(周六)早6:40集合,7:00准时出发,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不得单独行动,过时不候。(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集合地点: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正门前(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358号,人民广场般若寺对面,省宾馆后院旁)。可抵达公交:6路、13路、14路、17路、22路、101路、102路、213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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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体检需携带的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原件、黑色签字笔、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体检须知

  (一)《体检表》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个人信息部分先不填写,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填写信息并粘贴照片;病史(第2页“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部分)要如实、逐项完整填写,不得遗漏。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许吃早餐、不许喝水,保证空腹)。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需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并在《体检表》第2页“备注”栏中注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由医护人员安排必要的体检项目。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五、体检结果公布

  考生体检结果将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公告信息,体检合格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时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且无正当理由、没有请假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管理,保证体检顺利进行,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为一次性体检,除根据医生的意见,对经初次体检后需要复检者,可重新在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外,不再组织复检。考生自行取得的复检结论一律无效。

  (四)体检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如发现考生使用手机,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六)体检人员需下载并填写《入围体检人员情况登记表》(请见附件三),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及档案存放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请事先联系确认并认真填写,发邮件至gshr0431@sohu.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体检人员姓名、职位代码、用人单位),提交邮件后请打印《入围体检人员情况登记表》,在体检结束时交给工作人员,以备后期考察工作需要。

  体检联系电话:0431-88994065

  原标题: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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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6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2、2016年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各职位入围体检综合成绩分数线.xls

  3、2016年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4、2016年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分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