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补充录用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体能测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09:22:52来源:网络浏览:次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工作安排,现就洛阳市职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补充录用考试总成绩见附件1。
二、参加体检(体能测评)人员
根据拟补充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办法,与体检人选的确定办法相同。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补充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其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
按照以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不含人民警察职位)见附件2,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3。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待体能测评结束后另行公布。
三、体检有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
2021年1月25日。参加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日早上7:20到达体检集合地点。7:30以后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二)体检集合地点。
洛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南广场(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洛阳会展中心B区南广场一号楼梯前)。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还需执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参加体检人员应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测量,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体温异常、有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经现场认定不适宜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体检现场。
3、参加体检人员当天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不按要求佩戴的,不得参加体检。
4、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及要求,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现金 300 元(不能刷卡和网络支付)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集合。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8、女性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处于妊娠期的人员需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11、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携带任何通信设备和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12、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13、体检不提供早餐,请参加体检人员自备食物。
四、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一)体能测评时间。
2021年1月24日下午15时。下午15时10分以后到达集合地点的应试者不得入场,按应试者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处理。
(二)体能测评集合地点。
洛阳新区体育中心体育场西入口。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等规定实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
按照规定,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三个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进行下一个测评项目。体能测评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具体项目、标准及实施细则详见附件4。
(四)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测量,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体温异常、有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经现场认定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现场。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当天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进行测评外,其他情况均需佩戴。不按要求佩戴的,不得参加测评。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按照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签署承诺书后参加相关项目的体能测评。证件携带不齐或未按规定集合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5、根据规定,怀孕人员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请怀孕人员及时拨打本公告公布的电话联系。
6、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1月24日当天,即1990年1月24日(含)之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以上”测评标准。
7、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认真阅读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熟悉测评项目要求和规则。
8、体能测评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严禁在体能测评现场及体能测评过程中携带任何通信设备和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9、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行测评,不得随意走动。考生必须独立完成测评项目,在测评进行期间,考生之间不得提供和接受推、拉、拖等有身体接触类型的帮助。如有发现,均视为作弊,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10、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要穿着适合体能测评的衣服和鞋子,严禁穿钉鞋。参加体能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以防造成运动损伤。按照纵跳摸高的规则,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的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11、为确保体能测评工作顺利进行,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务必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时到场。考生需自备饮用水。
五、其他要求
补充录用工作后期相关事宜,均通过洛阳人才工作网(http://www.lyrc.gov.cn/)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网站并每日登陆查看。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网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379—65963791 65963795
附件1: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补充录用考试总成绩.xlsx
附件2: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补充录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不含人民警察职位).xlsx
附件3: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补充录用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3日
原标题: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补充录用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yrc.gov.cn/rczx.php?newsid=8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