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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国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考录公务员面试考生提供材料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10:39:43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浏览:

  按照202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入围市场监管总局面试考生需提供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1),本人签名后于2021年1月26日前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rssdphgzc@samr.gov.cn),电子邮件标题为“XXX确认参加市场监管总局XX司局XX岗位面试”。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2),本人签名后于2021年1月26日前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rssdphgzc@samr.gov.cn),电子邮件标题为“XXX放弃参加市场监管总局XX司局XX岗位面试”。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二、提交材料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入选考生无须邮寄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1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清晰彩照与《参加面试确认书》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rssdphgzc@samr.gov.cn)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请如实、详细填写各项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同时提交电子版。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辅助材料。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推荐信(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在推荐信中予以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三、相关要求

  1.我局面试时间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本通知所列材料的相应原件,请注意留存。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请考生在邮件正文中说明目前所在地区、工作地或读书所在地、可能流动地区等。若2月18日后发生所在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隔离封闭等情况,请及时联系说明。

  四、联系方式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

  010-88650916(电话)

  010-88650936(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

  2021年度市场监管总局考录公务员参加面试确认书.doc

  2021年度市场监管总局考录公务员放弃面试声明.doc

  2021年度市场监管总局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度市场监管总局考录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2021年度市场监管总局考录公务员单位推荐信.doc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

  2021年1月19日

  原标题:关于参加2021年度市场监管总局考录公务员面试考生提供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gkml.samr.gov.cn/nsjg/rss/202101/t20210119_325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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