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民政厅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面试确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5:15:22来源:河南省民政厅浏览:次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补充录用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民政厅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人员名单
根据补充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博士研究生3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月19日下午2:30—5:30。
(二)地点:河南省民政厅(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人事教育处1001房间。
三、现场资格审查
请考生按照《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供我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携带材料主要有:
(一)本人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所报职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学历证书所学专业应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
(四)所报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附社保缴纳流水)。
(五)在职人员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目前在党群部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部门工作的考生,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非公务员和非参照公务员的证明。
(七)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说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处学习或工作,从高中阶段开始不间断地记述相关经历)。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确认由考生本人到场当面进行,不得顶替。通过面试确认的考生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需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同时按要求佩戴口罩。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于面试当天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原件):2021年1月1日以来,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曾被隔离且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健康码为非绿码的。
(六)我厅后续公告和相关通知均在河南省民政厅官网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371-65908876
附件:河南省民政厅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补充录用面试确认人员名单.xls
河南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2021年1月18日
原标题:河南省民政厅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 补充录用面试确认公告
文章来源:http://mzt.henan.gov.cn/2021/01-18/2081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