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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科目安排

发布时间:2019-07-25 09:57:45来源:网络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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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笔试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报考省属监狱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笔试考点设在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辖市。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018年2月中旬前公布笔试成绩。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可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