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调剂岗 > 列表

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二次调剂面试

发布时间:2019-07-23 15:22:43来源:网络浏览:

  >>>点击关注 2019河南公考交流1群:877078484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民航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二次调剂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二次调剂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认

  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需于2011年5月31日前进行面试确认,届时,未进行面试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面试者,请提前告知我局。对于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确认参加考试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必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把该考生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面试确认方式:

  1、 发送本人确认参加面试的声明至:

  FAX :0891-6216105 E-MAIL: tyscu@163.com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田勇 0891-6216104,15089054737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3日(周五)进行,并于面试日上午09:00、下午13: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考试安排分别于面试日上午08:30、下午13:00进入候考室(按照指示标记进入),并由面试组查验面试考生的相关资料,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截止面试日上午08:50、下午13:20不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驻成都办事处(见指示标记)。

  详细地址:四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喇叭口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驻成都办事处(详情可咨询028-85702505),方位地图见附件2。

  三、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资格审查和笔试成绩等有关情况,确定陈江等17人为此次我局二次调剂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现有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录用计划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定于6月4日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职位要求的专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证明材料;背景调查(无犯罪记录证明)。

  (2)非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或社区等)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待业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证明材料,背景调查(无犯罪记录证明)。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

  2、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5张、二寸彩色照片3张。

  3、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前一日16时前到面试地点报到。

  5、住宿事宜。面试考生自行安排住宿。我局驻成都办事处有少量客房,住宿标准为50元/天,费用自理。

  6、此次招聘职位为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在报到前请准备好运动装等测试用品。体能测试与面试同步进行,即参加6月3日上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日下午进行体测,参加6月3日下午面试的考生于面试日上午体测;体测时间于早上10:00(下午14:00)进行。

  特此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岗位 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时间
294232011316 陈江 区局公安局空防警卫科民警 94.4 6月3日上午
202242042917 杨勋 区局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民警 99.9
202251070423 张丽娟
262221621515 王秀秀
262242265002 向泓玮
266242133907 胡姗
848242267929 刘星
266239292208 韩文源 区局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民警 100.2 6月3日下午
291213124324 张园
331213092228 李彦亮
335221161023 赵国瑞
340234174027 任昕
340239761106 孙长利
342236362823 陈隽芸
686214456809 辛莉莉
842270310227 刘宸
843213081426 陈照展

  民航西藏区局劳动人事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