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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7 17:55:20来源:网络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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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周口市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公务员队伍中来,以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5年8月6日至1992年8月6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三、招考计划

  具体招考单位、录用计划附后。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12日至8月15日每天9: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七一路与汉阳路交叉口)。

  (三)报名时,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乡镇机关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

  报考周口市市直机关的资格审查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周口市垂直管理系统的,应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由市垂直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72元(其中每科30元,共两科,数码相片采集费12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八一路南段)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0年9月18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面试考务工作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等证书原件,按照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指导下,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报考周口市垂直管理部门考生的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由省局具体负责。

  八、录用审批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附件1-8.rar
 

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